業務范圍 Business Scope
職業衛生評價
當前所在的位置:網站首頁 > 職業衛生評價
項目概況 |
項目名稱 |
生物技術產業化項目 |
行業 類別 |
化工 |
||||
項目業主 |
廣安摩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 性質 |
新建 |
|||||
項目地址 |
廣安市廣安經濟技術開發區新橋工業園區 |
|||||||
被評價企業聯系人 |
邱總 |
被評價企業聯系人電話 |
18621903281 |
|||||
項目簡介 |
廣安摩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物技術產業化項目建設的目的是進行飼料添加劑、食品添加劑、化妝品添加劑的研究、開發、中試、生產與銷售,主要產品為主要產品為D-泛酸鈣、D-泛醇、L-丙氨酸、L-天門冬氨酸、Beta-丙氨酸、酶制劑、腺嘌呤、D-核糖等。 |
|||||||
評價機構及評價項目組 |
評價機構 |
四川眾望安全環保技術咨詢有限公司 |
機構負責人 |
潘祖高 |
||||
項目負責人 |
宋煥成 |
個人資質編號 |
A01(P)15101584 |
|||||
報告編制人 |
宋煥成 |
個人資質編號 |
A01(P)15101584 |
|||||
報告編制人 |
范添博 |
個人資質編號 |
A01(P)15101586 |
|||||
報告審核人 |
高飛 |
個人資質編號 |
A01(P)12100044 |
|||||
評價活動主要信息 |
簽訂合同時間 |
2018年9月 |
報告提交時間 |
2019年7月 |
||||
職業評價類型 |
職預評 |
|||||||
到現場調查、采樣、檢測的專業技術人員 |
宋煥成 |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陪同人 |
韓斌 |
|||||||
到現場開展檢測活動時間 |
不涉及 |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生產工藝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化學毒物:異丁醛、甲醛、三乙胺、氰化鈉、氰化氫、硫酸、氫氧化鈉、次氯酸鈉、鹽酸、氨水、硫酸銨、硫酸鈉、乙酸乙酯、氧化鈣、甲醇、順丁烯二酸酐(馬來酸酐)、硫脲、富馬酸、3-氨基丙醇、戊二醛、碳酸氫鈉、醋酸、錳及其化合物、氨氣、硫化氫; 粉塵:其他粉塵; 物理因素:噪聲、高溫、低溫、工頻電磁場。 其他危害:有限空間作業(清理反應釜、罐體內部以及清理污水池時) |
|||||||
評價結論與建議 |
結論 依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擬建項目包括“食品制造業”中的“食品及飼料添加劑制造”和“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中的“專用化學產品制造”,根據《關于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的通知》(安監總安健〔2012〕73號),“食品制造業”為職業病危害風險一般一類,“專用化學產品制造”為職業病危害風險嚴重一類,結合該項目實際情況,擬建項目涉及氰化鈉、甲醛等高毒物質且年用量大,判斷擬建項目為職業病危害風險嚴重的建設項目。 建議 (1)在初步設計階段,建設單位應當對根據擬建項目具體情況編制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后,組織驗收。 (2)根據《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行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90號),建設單位應在項目完工后30~180天內,委托具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時,其職業病防護設施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產和使用。 (3)根據《工作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7號)第二十條規定: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檢測結果應當存入本單位職業衛生檔案,并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和勞動者公布。 (4)根據《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8號)第四條規定,應當向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報職業危害因素。因技術、工藝、設備或者材料等發生變化導致原申報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相關內容發生重大變化的,自發生變化之日起15日內進行申報。 (5)擬建項目應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職業衛生檔案管理規范的通知》(安監總廳安監〔2013〕171號)的要求建立職業衛生“三同時”檔案、職業衛生管理檔案、職業衛生宣傳培訓檔案、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與檢測評價檔案、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勞動者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6)擬建項目相關崗位工種應根據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由建設單位制定相應的職業健康體檢計劃,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相關規定,組織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人員到具有職業健康體檢資質的醫院進行崗前、在崗、離崗及應急體檢,并調查作業人員的職業史,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發現職業禁忌或者有與所從事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應及時調離原工作崗位,并妥善安置。建好個人檔案,檔案妥善保管,做好前后對比、動態綜合分析,及早發現問題妥善解決。 (7)建設單位在擬建項目施工招標、合同管理及施工過程中應當監管施工單位的職業衛生管理。監督施工單位落實施工期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職業健康監護、職業衛生管理等內容,建設單位在施工和設備安裝調試結束后,應收集施工過程的職業病危害防治總結報告。 (8)建設單位應改善粉狀物料投料方式,減少作業人員接觸投料過程中產生的粉塵。結合監控及現場巡檢方式,減少作業人員在現場的巡檢及作業時間,以便減少作業人員接觸危害因素的機會。 (9)建設單位應按照《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1-2010)的要求,完善餐廳等輔助衛生用室的設置情況。 (10)建設單位應切實落實各項費用的應用。 (11)建設單位應建立職業衛生管理機構。 (12)建設單位應根據《氰化物泄漏的處理處置方法 第1部分氰化鈉》HG/T4333.1-2012;《堿類物質泄漏的處理處置方法 第1部分氫氧化鈉》HG/T4334.1-2012;《酸類物質泄漏的處理處置方法 第1部分鹽酸》HG/T4335.1-2012;《酸類物質泄漏的處理處置方法 第2部分硫酸》HG/T4335.2-2012;《醇類物質泄漏的處理處置方法》HG/T4688-2014;《醛類物質泄漏的處理處置方法》HG/T4689-2014;《危險化學品單位應急救援物資配備要求》GB30077-2013;《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導則》AQ/T3052-2015等相關標準設置應急救援設施,并確定附近協議醫院,便于及時救治急性中毒人員。 (13)擬建項目建成投產后,如果因生產技術、工藝或者原輔材料等發生變化可能導致生產過程中新增職業病危害因素,對其可能造成的職業病危害應及時申報并作補充評價。 |
|||||||
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意見 |
1.完善原輔材料的用途、儲存方式、添加方式及工人可能的接觸途徑分析、建議 ; 2.細化可能存在應急救援的場所、危害因素種類和應急救援設備設施設置分析及建議 ; 3.完善各崗位粉塵、噪聲、高溫、低溫、酸堿和有毒氣體等危害因素個人防護用品配發、效果分析及建議; 4. 完善設備布置、輔助用室設置分析和建議。 |
|||||||
參與現場調查及檢測工作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