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范圍 Business Scope
職業衛生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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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概況 |
項目名稱 |
宜賓市極米光電有限公司 |
行業 類別 |
C3472幻燈及投影設備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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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業主 |
鐘波 |
項目 性質 |
遷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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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地址 |
宜賓市宜賓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宜賓臨港區L-03-04(a)、L-03-04(c)、L-03-04(d)地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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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評價企業聯系人 |
羅裔東 |
被評價企業聯系人電話 |
18318603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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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
項目名稱:宜賓極米智能光電產業園項目 建設單位:宜賓市極米光電有限公司 項目地址:宜賓市宜賓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宜賓臨港區L-03-04(a)、L-03-04(c)、L-03-04(d)地塊 建設性質:遷建 項目總投資:150000萬元 行業類別:C3472幻燈及投影設備制造 建設內容及規模:宜賓極米智能光電產業園(含廠房、辦公樓、實驗樓、展示廳、宿舍樓、食堂及配套設施等);建筑面積約245000.00平方米;結構類型:鋼結構、框架結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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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機構及評價項目組 |
評價機構 |
四川眾望安全環保技術咨詢有限公司 |
機構負責人 |
潘祖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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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嚴銳 |
個人資質編號 |
A01(P)12100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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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編制人 |
嚴銳 |
個人資質編號 |
A01(P)12100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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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編制人 |
葛鐸元 |
個人資質編號 |
AKCOH20191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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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高飛 |
個人資質編號 |
A01(P)12100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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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活動主要信息 |
簽訂合同時間 |
2020.4 |
報告提交時間 |
20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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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評價類型 |
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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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調查、采樣、檢測的專業技術人員 |
葛鐸元AKCOH20191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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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用人單位)陪同人 |
周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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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檢測活動時間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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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物理因素:噪聲、高溫、紫外線、振動; 化學毒物:甲烷、乙醇、丙烯酸酯、甲苯、氯丁二烯、酚醛樹脂、聚氨酯甲基丙烯酸酯樹脂、環氧甲基丙烯酸酯樹脂、羥烷基甲基丙烯酸酯、氟化鎂、二氧化硅、氧化鋁、氧化鋯; 粉塵:其他粉塵、滑石粉塵、電焊煙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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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與建議 |
(1)擬建項目總體布局、生產工藝與設備布置等基本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衛生標準要求。 (2)通過對擬建項目的工程分析與綜合分析后認為,擬建項目可能存在和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有: 物理因素:噪聲、高溫、紫外線; 化學毒物:甲烷、乙醇、丙烯酸酯、甲苯、氯丁二烯、酚醛樹脂、聚氨酯甲基丙烯酸酯樹脂、環氧甲基丙烯酸酯樹脂、羥烷基甲基丙烯酸酯、氟化鎂、二氧化硅、氧化鋁、氧化鋯; 粉塵:其他粉塵、滑石粉塵、電焊煙塵; 通過綜合分析,擬建項目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為:丙烯酸酯、聚氨酯甲基丙烯酸酯樹脂、環氧甲基丙烯酸酯樹脂、羥烷基甲基丙烯酸酯、甲苯、氯丁二烯、酚醛樹脂。 (3)擬建項目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預期接觸水平: 通過對文獻類比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和擬建項目防護設施的分析,在采取相應的控制職業病危害的補充措施及加強作業現場職業病衛生相關管理后,擬建項目二氧化錫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預期接觸水平可滿足標準要求。 (4)擬建項目關鍵控制點 (1)根據《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2017〕第90號),存在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編制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擬建項目防護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項目施工時應將有關防護設施嚴格落實到位。 (2)建設單位應要求各施工方編寫職業病危害防治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含項目的施工概況,施工過程中的職業病防治工作(施工過程中的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檢測;施工過程中的防護設施設置;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配備情況;職業衛生管理;應急救援設施和職業健康監護情況)的內容;施工完成后作為項目竣工驗收材料移交建設單位存檔。 (3)擬建項目在運行前應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的要求,落實職業健康體檢制度,做好上崗前職業健康體檢,健全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檔案應包括職業健康監護委托書、職業健康檢查工種及人員名單、職業健康檢查結果與分析報告、職業禁忌證名單及處理情況。 (4)建設項目試運行期間(試生產30天~180天),建設單位應當對職業病防護設施運行的情況和工作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監測,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5)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及時、如實申報職業危害。根據《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8號)第四條規定:職業危害申報工作實行屬地分級管理,擬建項目應當向當地職業衛生管理部門申報職業危害。擬建項目建成投產后,如因技術、工藝、設備或者材料等發生變化導致原申報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相關內容發生重大變化的,自發生變化之日起15日內進行申報。 (6)針對擬建項目補充職業衛生管理制度,職業病防治規劃,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體系,明確各工序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做好關鍵控制點的職業病危害防護。 (7)根據《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7號)第二十條規定:存在職業危害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危害因素檢測,檢測結果應當存入本單位的職業危害防治檔案,向從業人員公布,并向所在地職業衛生管理部門報告。 (8)擬建項目建設過程中應落實本報告提出的控制職業病危害補充措施建議;按照報告中提出的補充措施完善職業衛生防護、管理,職業健康監護等方面的工作。 (9)擬建項目建成投產后,如果因生產技術、工藝或者原輔材料等發生變化可能導致生產過程中職業病危害因素發生改變,對其可能造成的職業病危害應及時申報并作補充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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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意見 |
1.完善原輔材料分析及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 ; 2. 完善建筑衛生學分析與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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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現場調查及檢測工作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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