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范圍 Business Scope
職業衛生評價
當前所在的位置:網站首頁 > 職業衛生評價職業評價報告網上公開信息表
項目概況 |
項目名稱 |
安徽金沙鉬業有限公司年采選1000萬噸鉬礦項目 |
項目 類別 |
鎢鉬礦采選 |
||||
項目業主 |
|
項目 性質 |
預評價 |
|||||
項目地址 |
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縣關廟鄉銀山畈村 |
|||||||
被評價企業聯系人 |
漆學忠 |
被評價企業聯系人電話 |
0551-64650528 |
|||||
項目簡介 |
安徽金沙鉬業有限公司是由安徽地礦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于2011 年在安徽省金寨縣注冊,注冊資金2億元人民幣,經營范圍為鉬礦勘探、采選、加工和銷售。公司目前由安徽地礦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占股84%,金堆城鉬業股份有限公司占股10%,金寨縣城鎮開發投資有限公司占股6%。公司擁有的沙坪溝鉬礦探礦權,已查明鉬金屬資源量245.94萬噸,是目前亞洲規模最大的鉬礦床,也是安徽省唯一世界級內生金屬礦床,潛在經濟價值達數千億元。 沙坪溝鉬礦礦區位于安徽省金寨縣西南部,距金寨縣城(梅山)50 km,屬關廟鄉管轄,為亞洲最大鉬金屬礦山,其礦權為安徽金沙鉬業有限公司所有。該項目為新建項目,擬開采深度1007 m,采用豎井開拓,電機車有軌集中運輸,集中破碎方案,采礦方法為大直徑深孔空場嗣后充填法,碎磨采用“半自磨+球磨+頑石破碎”單系列半自磨碎磨方案。選鉬分為粗掃選回路和精選回路,粗掃選回路采用“一次粗選、三次掃選、一次粗精選”流程,精選回路采用“三段再磨、四次柱精選”流程。設計年生產礦石1000×104 t,總投資753828萬元。銅鑼尾礦庫總壩高為190 m,總庫容為8.495×108 m3,尾礦壩采用上游法筑壩,為透水堆石壩。 |
|||||||
評價機構及評價項目組 |
評價機構 |
四川眾望安全環保技術咨詢有限公司 |
機構負責人 |
潘祖高 |
||||
項目負責人 |
施春華 |
個人資質編號 |
A01(P)12100043 |
|||||
報告編制人 |
陳昌勇 |
個人資質編號 |
A01(P)12100045 |
|||||
報告編制人 |
嚴銳 |
個人資質編號 |
A01(P)12100049 |
|||||
報告審核人 |
朱毅 |
個人資質編號 |
A01(P)12100042 |
|||||
評價活動主要信息 |
簽訂合同時間 |
2014年7月15日 |
報告提交時間 |
2015年6月13日 |
||||
職業評價類型 |
預評價 |
|||||||
到現場調查、采樣、檢測的專業技術人員 |
施春華,證書編號:A01(P)12100043 嚴銳,證書編號:A01(P)12100049 |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陪同人 |
漆學忠 |
|||||||
到現場開展檢測活動時間 |
2014年7月24日 |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擬建項目在生產過程中可能存在或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有: (1)生產工藝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粉塵:矽塵、其他粉塵(石灰粉塵)、有機粉塵(聚丙烯酰胺粉塵)、水泥粉塵; 物理因素:噪聲、高溫、高濕、手傳振動、全身振動、工頻電場; 化學毒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硫化氫、甲烷、氨、臭氧、非甲烷總烴、硅酸鈉、柴油、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三氯甲烷、硝酸銨、亞硝酸鈉、機油、鹽酸、氫氧化鈉、氯酸鈉、二氧化氯、氯氣、氧化鈣、鉬及其化合物。 (2)勞動過程中職業病危害因素:視屏終端作業(VDT work)。 (3)生產環境中職業病危害因素:夏季露天巡檢作業受到高溫及紫外輻射危害;冬季露天巡檢作業受到低溫危害;有限空間作業導致有毒有害氣體聚集、缺氧等危害;井下礦石開采過程中可能接觸氡及其子體危害。 (4)異常生產條件產生的職業危害因素:一氧化碳、二氧化氮、硫化氫、甲烷、氨、鹽酸、氫氧化鈉、二氧化氯、氯氣大量聚集導致缺氧窒息或中毒。 |
|||||||
評價結論與建議 |
結論:該項目屬于職業病危害嚴重項目。用人單位將報告提出的建議措施落實后,符合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 建議: 1 組織管理 1.1 施工建設期組織管理 (1)應委托具備職業病防護條件的施工單位進行擬建項目的建設施工,并簽訂職業病防護相關合同。 (2)施工單位在建設施工時應參照《建筑行業職業病危害預防控制規范》(GBZ/T211-2008)對擬建項目施工過程產生的職業病危害進行預防控制。 (3)施工時配備有效的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使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或強度)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07)和《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職業病防護設施應進行經常性的維護、檢修,確保其處于正常狀態。 (4)施工單位應制定合理的勞動制度,加強施工過程職業衛生管理和教育培訓。 (5)施工單位應配備有效的個人防護用品。個人防護用品必須保證選型正確,維護得當。建立、健全個人防護用品的采購、驗收、保管、發放、使用、更換、報廢等管理制度,并建立發放臺賬。 (6)加強施工過程作業人員防護措施,具體方法詳見資料性附件5.2.1小節。 (7)施工單位應在可能產生急性健康損害的施工現場設置檢測報警裝置、警示標識、緊急撤離通道和涉險區域等。 (8)施工過程中存在有限空間或自然通風條件差的場所,施工單位依據《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2013〕第59號)的相關要求,參照《密閉空間作業職業危害防護規范》(GBZ/T205-2007)制定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保障有關的制度和規程。 (9)安徽金沙鉬業有限公在建設施工期應督促施工單位落實職業病防治措施(職業健康體檢、個體防護等),并留有相應監督記錄。 1.2 生產過程組織管理 (1)擬建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應當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查,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方可施工。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后,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組織驗收。 (2)擬建項目防護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項目施工時應將有關防護設施嚴格落實到位。 (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含聘用合同)時,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勞動者,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或者欺騙。 (4)建立、健全職業病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的使用及維護、檢修、定期檢測制度,應有專人負責對設施進行維護、保養,以確保防護效果。 (5)安徽金沙鉬業有限公司應根據《關于印發職業衛生檔案管理規范的通知》(安監總廳安健〔2013〕171號),結合《關于開展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基礎建設活動的通知》(皖安監健〔2013〕42號)的相關要求,以及《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2013)完善職業衛生管理與應急救援體系。 (6)擬建項目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應接受職業衛生培訓,遵守職業病治法律、法規,依法組織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定期組織員工進行職業衛生相關知識培訓教育。應急救援人員應受過相關專業培訓,合格后上崗,保證應急救援的安全有效,同時應定期組織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常見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演練。 (7) 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經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審核后,若建設項目的建設內容、生產規模、工藝或者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防護設施等發生變更時,應當重新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與審核。 (8)擬建項目建成運行后,每年至少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9)按照《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7號)的規定,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10)根據《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職業衛生檔案管理規范的通知》安監總安健〔2013〕171號文件建立、健全職業健康監護制度、職業衛生檔案和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11) 健全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及評價制度:加強日常監測,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檢測應由依法取得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如果出現超值現象的場所或崗位,應及時查找原因,采取防護措施,確保職業病危害因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限值的要求。 (12)安徽金沙鉬業有限公司應建立、健全職業病告知制度:按照《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GBZ158-2003)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告知與警示標識管理規范的通知》安監總廳安健〔2014〕111號文等標準規范要求,設置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中文警示說明及公告欄,公布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等。警示標識及中文警示說明,在數量及內容上須按照《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GBZ158-2003)規定設置。 (13)擬建項目各種料倉、儲庫、儲罐維護存在有限空間作業,根據《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2013〕第59號),安徽金沙鉬業有限公司應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操作規程。在進入罐內或大型設備內檢修時,應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防止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等。 (14)完善職業病危害防治經費,補充開展施工期的職業病防治工作的必要資金(如監督所需經費等),提高日常生產過程中維持職業病防治工作正常開展的投資,以保證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正常開展。 1.2 工程技術 (2)擬建項目井下維修焊接作業,地點主要在維修硐室進行,建議為井下焊接維修作業配備移動式焊接凈化器。 (3)擬建項目建設時,應優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職業病和保護勞動者健康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逐步淘汰職業病危害嚴重的技術、工藝、設備、材料的計劃。 (4)噪聲觀察室、休息室、值班室修建時選用隔聲材料,不留縫隙,確保有效性。門窗有縫隙時,應及時進行修補,噪聲觀察室、休息室、值班室應盡量遠離噪聲源修建。減少噪聲設備作業人員和巡檢人員接觸時間和巡檢時間。 (5)選礦廠動力泵應集中布置,放置于隔聲室內。 (6)應在凈水站加藥間、浮選藥劑配制加藥間、化驗室等處使用酸、堿等強腐蝕性物質的工作場所應增設置噴淋設施及洗眼裝置。 (7)擬建項目井下采礦安裝的有毒氣體報警裝置報警值應根據《工作場所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裝置設置規范》(GBZ/T223-2009)的要求至少設警報值和高報值。并派專人管理檢測報警儀,定期進行檢查、維護,損壞或者不能正常工作的報警儀,須及時更換、維修。 (10)生產作業區域內(包括井下平硐采光)一般照明照度均勻度不應小于0.7,而作業面周圍的照度均勻度不應小于0.5;其不舒適眩光應采用統一眩光值(UGR)評價。設計的照度值應符合《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50034-2013)中的規定。 (11)擬建項目通風方式以機械通風為主,充分利用自然通風。在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對通風、空調設置未進行詳細描述,在進一步設計時應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規定加以設計。 (12)輔助用室的設置應根據人員實際情況,參照《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1-2010)進行設置,以滿足預防和控制職業病危害的目的。井下作業屬于車間衛生特征等級2級,地面部分車間衛生特征等級劃為3級。 1.3 個體防護 (1)安徽金沙鉬業有限公司應做好作業人員上崗前培訓,使作業人員能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并加強監督和管理,要求作業人員工作時必須佩戴,防護用品損壞時及時進行更換。 (2)安徽金沙鉬業有限公司應根據采購的個人防護用品使用說明結合實際生產情況,制定詳細的維護更換計劃。 (3)安徽金沙鉬業有限公司應按照《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試行)》國經貿安全(2000)189號文件、《個人防護用品裝備選用規范》(GB/T11651-2008)、《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GB/T18664-2002)等相關法律標準,結合擬建項目特點選購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合格個人防護用品,勞保用品必須確保質量,按期采購,滿足發放需要,并獲取和保存生產廠家提供產品“三證”(生產許可證、安全鑒定證、產品合格證);制定詳細的勞動者個人防護用品管理制度和發放表標準。 (4)擬建項目在正式運行后特別應注意油品對作業人員皮膚的傷害,嚴格要求皮膚可能接觸油品的作業情況必須佩戴個人防護用品,以預防職業性慢性皮膚病的發生。 1.4 健康監護 (1)擬建項目運行前須嚴格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要求做好崗前職業健康體檢,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體檢的人員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項目運行過程中每年組織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人員進行在崗、離崗時的職業健康體檢。上崗前職業健康體檢項目,可以根據職業病危害因素產生環節內容,根據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情況進行安排。 (2)自動控制工作屬于視頻顯示終端作業(VDT綜合征),操作員作業時間長,應該采取一定的措施對視屏終端綜合征進行預防。 (3)擬建項目組織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健康體檢項目,可以根據將要從事的工作內容,參考職業病危害因素產生環節的內容,根據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情況進行安排。 (4)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證的作業人員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應盡快調離或者暫時脫離原工作崗位。 (5)對健康損害與所從事的職業相關的勞動者,進行妥善安置。 (6)對疑似職業病病人,按照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的建議安排其進行醫學觀察或者職業病診斷。 (7)擬建項目應注意女工的勞動保護,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從事巡檢作業。 (8)外包人員職業健康管理管理 a、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要求,企業不得將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轉移、外包給不具備職業衛生防護條件的企業。 b、用人單位應為外包作業人員發放符合要求的個人防護用品,并監督使用。 c、用人單位應加強外包作業人員的職業健康監護,并為外包作業人員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d、外包作業人員應該納入公司的職業病防治管理,完善外包作業的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加強外包作業的現場管理;外包作業人員應該定期進行輪換,不能夠長時間固定由同一批人員進行同一崗位的作業,減少接觸時間,避免外包作業人員患職業病。 1.5 應急救援 (1)擬建項目存在可能造成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的因素有:氨、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氯氣、氮氧化物、鹽酸、氫氧化鈉、氧化鈣、高溫中暑等。安徽金沙鉬業有限公司應針對性建立完善的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相應的急救措施。 (2)救援人員應定期進行急救知識和技能的培訓,強化應急救援意識,以保證應急救援的順利實施。 (3)加強與公司醫療機構的協作,加強作業人員現場自救、互救技能的培訓。特別是人工呼吸及體外心臟按壓術應作為重點培訓。 (4)擬建項目應在副井井口、選礦工業場地設置應急救援站(廠區醫務室/衛生所),并配備急救藥品和擔架。 (5)用于應急時的個人防護用品數量除保證最大班作業人員需要外,還應保證救護人員與來訪人員的應急需要。 (6)擬建項目在集中使用酸、堿性液體的工作區附近設緊急噴淋洗眼器,擬建項目的緊急噴淋器位置應保證在酸、堿性液體的生產區15 m范圍內。同時,擬建項目浮選藥劑配藥過程中可能接觸到氧化鈣,氧化鈣對眼和皮膚有強烈刺激性,接觸該物質可能導致化學性皮膚灼傷和眼部灼傷,因此,在浮選配藥間也應當設置緊急噴淋洗眼器和沖淋設施。 (8)安徽金沙鉬業有限公司應該定期檢查應急救援設施,做好檢查記錄,保證救援設施的正常運行。 (9)擬建項目井下作業人員應配備齊個人防護用品、檢測、照明、通訊、安全進出設備、應急救援設備,并進行持續通風換氣,同時測氧含量,通風換氣須通入潔凈空氣,檢測合格后方可進入。 (10)安徽金沙鉬業有限公司對于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周期、內容、項目、時間、地點、目標、效果評價、組織實施以及負責人等予以明確規定;定期進行應急救援演習,強化應急救援意識。 (11)生產現場各生產車間應布置足夠的用于專門存放應急物資裝備的柜子。應急物質裝備包含應急救箱、個人防護用品、擔架等,并由專人進行維護保養。 (12)擬建項目應與具有應急救援能力的醫療單位簽署醫療救援協議,并建立、完善應急救援預案,定期安排應急救援演練,加強作業人員現場自救、互救技能的培訓。 1.6 放射防護補充措施及建議 擬建項目放射防護包括建設施工和設備安裝調試過程中的放射防護、項目運行過程中放射防護及井下氡及其子體防治,具體防護措施詳見淮南職防院編制的《安徽金沙鉬業有限公司沙坪溝鉬礦項目職業病危害放射防護預評價報告》(報告編號:14YP458321397002)。 |
|||||||
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意見 |
同意該用人單位為職業病危害嚴重的結論。按照專家評審意見,評價機構對報告書進行修改,專家組組長簽字認可,上報安徽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