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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衛生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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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概況 |
項目名稱 |
臥佛山基地異地技改項目 (老車間改造工程) |
行業 類別 |
白酒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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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業主 |
四川省古藺郎酒廠有限公司 |
項目 性質 |
改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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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地址 |
瀘州市古藺縣太平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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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評價企業聯系人 |
劉川 |
被評價企業聯系人電話 |
15883033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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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
項目占地總面積95.06畝,老車間改造工程建筑面積15340.88m2。改造范圍包括拆除原有1棟四跨釀造車間、原有包裝車間、化驗室、陶壇庫、設備廠房、工具間、水池操作間、戊類儲物間和露天酒罐區等;修建1棟三跨釀造車間、1棟綜合樓及相關配套設施。新建釀造車間有窖池105口,年產酒量840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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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機構及評價項目組 |
評價機構 |
四川眾望安全環保技術咨詢有限公司 |
機構負責人 |
潘祖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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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服務項目組人員名單 |
嚴銳、王鵬、高飛、施春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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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活動主要信息 |
簽訂合同時間 |
2023年1月 |
報告提交時間 |
2023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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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評價類型 |
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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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調查、采樣、檢測的專業技術人員 |
嚴銳、施春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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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用人單位)陪同人 |
劉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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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檢測活動時間 |
不涉及檢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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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1)生產工藝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物理因素:噪聲、高溫; 粉塵:谷物粉塵; 化學因素:二氧化碳、乙醇; 特殊作業:高處作業、電工作業。 (2)檢維修過程中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檢維修電焊作業可能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有一氧化碳、臭氧、錳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電焊弧光、電焊煙塵。在窖池檢維修時涉及有限空間作業危害。 (3)勞動過程中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釀酒崗位作業人員在起糟輔料拌合、曲藥拌合、攤晾降溫、收堆等作業過程中長時間保持站立以及反復拌合作業,存在個別器官使用過度、勞動體位不良等危害。 (4)生產環境中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生產環境中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為釀酒車間的高溫、高濕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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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與建議 |
擬建項目擬采取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和防護措施符合職業病防治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要求。擬建項目在采取了可行性研究報告和本次預評價報告所提防護措施和個體防護的前提下,接觸職業危害作業崗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預期濃度(強度)范圍和接觸水平能夠滿足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的相關要求,擬建項目從職業衛生角度可行。 提示性建議: 1、建設單位應當在施工前按照職業病防治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要求,進行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擬建項目屬于職業病危害一般的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完成后,建設單位主要負責人或其指定的負責人應當組織職業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對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進行評審,并形成是否符合職業病防治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要求的評審意見。 2、擬建項目防護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項目施工時應將有關防護設施嚴格落實到位。 3、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工作過程應當形成書面報告備查。 4、建設項目完工后,需要進行試運行的,其配套建設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試運行。建設項目在竣工驗收前或者試運行期間,建設單位應當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編制評價報告。 5、建設項目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前,建設單位應當依照職業病防治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要求,采取相應職業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 6、建設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三年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 7、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通過評審后,建設項目的生產規模、工藝等發生變更導致職業病危害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建設單位應當對變更內容重新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和 評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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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意見 |
同意該項目為職業病危害風險程度“一般”的建設項目。同意通過該評價報告,評價機構按專家組評審意見修改完善報告,并經專家組組長簽字確認后,相關資料交建設單位存檔備查。 《評價報告》修改建議: (1)完善乙醇的收儲工序防護措施、個人防護用品和應急救援分析、建議; (2)細化谷物粉塵防護措施分析、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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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現場調查工作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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