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范圍 Business Scope
職業衛生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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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概況 |
項目名稱 |
中廣核太陽能西藏謝通門30MWp并網光伏電站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 |
行業 類別 |
電力生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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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業主 |
中廣核(謝通門)太陽能有限責任公司 |
項目 性質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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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地址 |
西藏自治區日喀則市謝通門縣塔定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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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評價企業聯系人 |
周威 |
被評價企業聯系人電話 |
173089955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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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
中廣核(謝通門)太陽能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06日,為了適應市場需求,中廣核(謝通門)太陽能有限責任公司開展了可行性研究報告,并在2017年3月7日提交《關于印發<中廣核太陽能西藏謝通門30MWp并網光伏電站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評審意見>的函》,水電規新〔2017〕51號。項目名稱為:中廣核太陽能西藏謝通門30MWp并網光伏電站項目,總投資2.86億。 中廣核太陽能西藏謝通門30MWp并網光伏電站項目于2017年9月開工建設,2018年6月建設完成,并投入調試運行。屬于已經投入試運行但未完成防護設施設計等前期工作的建設項目?,F按照《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2017〕第37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18〕第24號)的要求補充完成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因此,中廣核(謝通門)太陽能有限責任公司委托四川眾望安全環保技術咨詢有限公司對其中廣核太陽能西藏謝通門30MWp并網光伏電站項目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編寫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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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機構及評價項目組 |
評價機構 |
四川眾望安全環保技術咨詢有限公司 |
機構負責人 |
潘祖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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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服務項目組人員名單 |
嚴銳、高軍、王春雪、李棟、徐曉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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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活動主要信息 |
簽訂合同時間 |
2021-7 |
報告提交時間 |
202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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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評價類型 |
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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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調查、采樣、檢測的專業技術人員 |
現場調查:李棟 采樣、檢測:李棟、解洪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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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用人單位)陪同人 |
周威、吳淼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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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檢測活動時間 |
202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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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物理因素:噪聲、工頻電磁場。
化學因素:六氟化硫、氮氧化物、臭氧、一氧化碳、二氧化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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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與建議 |
一、結論: 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該項目間屬于“電力生產”中的“電力生產(其他)”。根據《關于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的通知》(國衛辦職健發〔2020〕5號),“電力生產(其他)”屬于職業病危害一般的建設項目。該項目產生或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主要為噪聲,結合該項目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潛在危險性、接觸人數、接觸時間、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等進行綜合分析,判定該項目屬于職業病危害“一般”的建設項目。 根據對該項目現場調查、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和項目相關資料的綜合分析,該項目在實施過程中能夠落實有關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在生產狀況正常,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正常運行的情況下,佩戴有效的個人防護用品,工人實際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強度能夠控制在職業接觸限值內,符合國家有關職業衛生標準、規范的要求。該項目已具備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的條件。 二、建議措施: (1)根據《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管理規定》(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令〔2021〕5號令)第十五條: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2)根據《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GBZ158-2003),在作業場所出入口、作業崗位或顯著位置設置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中文警示說明及職業病危害告知卡。對于設置工作,企業法人是第一責任人,負責職業健康工作的主要負責人和業務主管人員是設置公告欄的直接人,切實履行好職責和義務,積極開展工作。 (3)警示標識、告知卡每半年至少檢查一次,如發現有破損、變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時要及時修整或更換;除警示、告知外,建設方還可以在車間設置相關宣傳欄,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以加強工人意識教育。 (4)建設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應參加職業衛生監管部門組織的職業衛生培訓。 (5)公司與新老員工簽訂合同時,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未與在崗員工簽訂職業病危害勞動告知合同的,應按國家職業病危害防治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與員工進行補簽。 (6)員工在已訂立勞動合同期間,因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內容變更,從事與所訂立勞動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職業病危害的作業時,由管理部門向員工如實告知,現所從事的工作崗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并簽訂職業病危害因素告知補充合同。 (7)建設單位應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職業衛生檔案管理規范的通知》(安監總廳安健〔2013〕171號)的要求,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包括: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職業健康監護管理檔案、宣傳培訓檔案、監測與檢測評價檔案、職業衛生管理檔案、員工個人職業健康檔案、法律法規等7大類檔案。 (8)根據《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2012〕第49號)建立、健全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9)該項目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及時、如實申報職業危害。根據《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8號)第四條規定:職業危害申報工作實行屬地分級管理。 (10)該項目光伏場區所在地為海拔較高,高原地區大氣壓低,寒冷、干燥和陽光輻射強。運行檢修人員室外巡檢時,應注意防護。 (11)根據本次職業健康檢查結果表F8-5知:本次職業健康檢查所有人員存在血常規異常,4人出現頸椎生理曲度變直,以及部分其他異常。根據本次體檢結果,建議建設單位在該項目居住場所增加制氧機,配備符合人體工效學座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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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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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現場調查及檢測工作照:
圖1 持證人員現場調查圖 (持證人員:李棟,左一,證書號A01(P)15101593)
圖2 檢測人員現場照片 (解洪亮,右一,證書編號:A01(J)15101403; 李棟,左一,A01(J)1510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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