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范圍 Business Scope
職業衛生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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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概況 |
項目名稱 |
年產2500噸甲霜靈等原藥及4500噸中間體建設項目 |
行業 類別 |
農藥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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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業主 |
四川禾本作物保護有限公司 |
項目 性質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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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地址 |
南充市四川南充經濟開發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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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評價企業聯系人 |
彭總 |
被評價企業聯系人電話 |
138683116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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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
四川禾本作物保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21日;從事農作物保護服務,農藥產品生產、銷售,通貨物與技術進出口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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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機構及評價項目組 |
評價機構 |
四川眾望安全環保技術咨詢有限公司 |
機構負責人 |
潘祖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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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宋煥成 |
個人資質編號 |
A01(P)151015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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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編制人 |
宋煥成 |
個人資質編號 |
A01(P)151015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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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編制人 |
范添博 |
個人資質編號 |
A01(P)151015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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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高飛 |
個人資質編號 |
A01(P)12100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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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活動主要信息 |
簽訂合同時間 |
2019年1月 |
報告提交時間 |
2020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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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評價類型 |
職預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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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調查、采樣、檢測的專業技術人員 |
宋煥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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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用人單位)陪同人 |
彭彩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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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檢測活動時間 |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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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化學毒物:氫氧化鈉、甲苯、二甲基亞砜、3,4-二氯三氟甲苯、間羥基苯甲酸、碳酸鉀、二氯乙烷、鹽酸、氯化鉀、硝酸、硫酸、醋酐、乙酸、氯苯、甲基磺酰胺、三氯氧磷、氟磺胺草醚、磷酸、二甲亞砜、間苯二酚、氫氧化鉀、乙醇、乙氧氟草醚、硫酸鉀、碳酸氫鉀、硫氫化鈉、乙酸鈉、二氧化硫、氯化氫、2,6-二氯喹喔啉、對苯二酚、對甲苯磺酰氯、三乙胺鹽酸鹽、石油醚、精喹禾靈、鹽酸羥胺、羥胺、氯代特戊酰氯、氯代特戊酸、鄰氯氯芐、異惡草酮、甲醇、1-戊烯、環氧戊烷、1,2-戊二醇、丙酸、三氯化磷、氯氣、2-氯丙酸、3-氯丙酸、2,3-二氯丙酸、2-氯丙酸甲酯、苯酚、2,6-二甲基苯酚、2-甲基苯酚、2,3-二甲基苯酚、2,4,6-三甲基苯酚、氨氣、2,6-二甲基環己胺、2,6-二甲基環己酮、2,6-二甲基苯胺、2-氯代丙酸甲酯、碳酸鈉、N-(2,6-二甲苯基)氨基丙酸甲酯、N,N-二(2,6-二甲苯基)氨基丙酸甲酯碳酸鈉、氯乙酸、甲醇鈉、甲氧基乙酸鈉、2,2’-氧二乙酸鈉、甲氧基乙酸、2-(2-甲氧基乙酰氧基)乙酸、甲氧基乙酰氯、甲氧基乙酸酐、N-(2,6-二甲苯基)氨基丙酸甲酯、甲霜靈、L-乳酸甲酯、甲苯磺酰氯、甲苯磺酸丙酸甲酯、對甲苯磺酸、2,6二甲基苯胺、碳酸氫鈉、對甲苯磺酸鈉、亞硫酸鈉、亞硫酸氫鈉、精甲霜靈、對氯苯丙酮、對氯苯丙肟、甲基磺酰氯、酮胺、甲基磺酸鈉、硼氫化鉀、醇胺、硼酸、乙腈、二硫化碳、5-(4-氯苯基)-甲基噻唑啉-2-酮(簡稱噻唑烷酮)粉塵、異氰酸環己酯、噻螨酮、環己胺、三苯基氯化錫、三苯基乙酸錫、三苯基氫氧化錫、對羥基苯甲酸、五硫化二磷、尿素、4-羥基苯甲酰胺、對氰基酚、偏磷酸、硫化氫、三聚氰胺、硫氫化銨、環己醇環己烯、羥基環己磺酸、過氧化氫、鄰氯環己醇、氯代環己烷、1,2-二氯環己烷、二氯甲烷、環氧環己烷、對叔丁基酚、二甲苯、1,2-環己二醇、氯化亞砜、丙炔醇、克螨特、三乙胺、對氯苯胺、亞硝酸鈉、對氯苯酚、對氯苯肼鹽酸鹽、對氯苯肼、對氯苯酚鈉、丙烯酸甲酯、1-(4-氯苯基)吡唑烷-3-酮、N,N-二甲基甲酰胺、1-(4-氯苯基)-3-吡唑醇氫溴酸、鄰硝基甲苯、鄰硝基溴芐、鄰硝基二溴芐、鄰硝基苯甲醇、鄰硝基苯甲醛、1-(4-氯苯基)-3-吡唑醇、溴化鉀、1,2-二氯乙烷、水合肼、氯甲酸甲酯硫酸二甲酯、吡唑醚菌酯原藥、鄰甲苯胺、硫氰酸銨、鄰甲基苯硫脲、鄰甲苯基硫代異氰酸酯、硫酸銨、硫酸氫銨、2-氨基4-甲基苯并噻唑鹽酸鹽粉塵、2-氨基4-甲基6-氯苯并噻唑鹽酸鹽粉塵、乙二醇、2-肼基4-甲基苯并噻唑、氯化銨、甲酸、4-甲基-2-肼基苯并噻唑、肼、甲酸肼、三環唑。 粉塵:活性炭粉塵。 物理因素:噪聲、高溫、低溫、工頻電磁場。 其他危害:有限空間作業(清理反應釜、罐體內部時)、視屏作業。 檢維修作業過程中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噪聲、錳及其化合物、電焊弧光、電焊煙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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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與建議 |
結論 依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擬建項目屬于“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中的“農藥制造”,根據《關于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的通知》(安監總安健〔2012〕73號),“農藥制造”為職業病危害風險嚴重一類,結合該項目實際情況,擬建項目涉及酸、堿、有毒物質多且用量大,判斷擬建項目為職業病危害風險嚴重的建設項目。 建議 (1)在初步設計階段,建設單位應當對根據擬建項目具體情況編制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后,組織驗收。 (2)根據《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行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90號),建設單位應在項目完工后30~180天內,委托具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時,其職業病防護設施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產和使用。 (3)根據《工作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7號)第二十條規定: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檢測結果應當存入本單位職業衛生檔案,并向管理部門報告和勞動者公布。 (4)根據《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8號)第四條規定,應當向當地管理部門申報職業危害因素。因技術、工藝、設備或者材料等發生變化導致原申報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相關內容發生重大變化的,自發生變化之日起15日內進行申報。 (5)擬建項目應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職業衛生檔案管理規范的通知》(安監總廳安監〔2013〕171號)的要求建立職業衛生“三同時”檔案、職業衛生管理檔案、職業衛生宣傳培訓檔案、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與檢測評價檔案、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勞動者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6)擬建項目相關崗位工種應根據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由建設單位制定相應的職業健康體檢計劃,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相關規定,組織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人員到具有職業健康體檢資質的醫院進行崗前、在崗、離崗及應急體檢,并調查作業人員的職業史,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發現職業禁忌或者有與所從事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應及時調離原工作崗位,并妥善安置。建好個人檔案,檔案妥善保管,做好前后對比、動態綜合分析,及早發現問題妥善解決。 (7)建設單位在擬建項目施工招標、合同管理及施工過程中應當監管施工單位的職業衛生管理。監督施工單位落實施工期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職業健康監護、職業衛生管理等內容,建設單位在施工和設備安裝調試結束后,應收集施工過程的職業病危害防治總結報告。 (8)建設單位應改善粉狀物料投料方式,減少作業人員接觸投料過程中產生的粉塵。結合監控及現場巡檢方式,減少作業人員在現場的巡檢及作業時間,以便減少作業人員接觸危害因素的機會。 (9)建設單位應按照《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1-2010)的要求,設置輔助衛生用室。 (10)建設單位應切實落實各項費用的應用。 (11)建設單位應建立職業衛生管理機構、制定管理制度。 (12)建設單位應根據《堿類物質泄漏的處理處置方法第1部分氫氧化鈉》(HG/T4334.1-2012);《酸類物質泄漏的處理處置方法第1部分鹽酸》(HG/T4335.1-2012);《酸類物質泄漏的處理處置方法第2部分硫酸》HG/T4335.2-2012);《醇類物質泄漏的處理處置方法》(HG/T4688-2014);《醛類物質泄漏的處理處置方法》(HG/T4689-2014);《危險化學品單位應急救援物資配備要求》(GB30077-2013);《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導則》(AQ/T3052-2015)等相關標準設置應急救援設施,并確定附近協議醫院,便于及時救治急性中毒人員。 (13)擬建項目建成投產后,如果因生產技術、工藝或者原輔材料等發生變化可能導致生產過程中新增職業病危害因素,對其可能造成的職業病危害應及時申報并作補充評價。 (14)建設單位化驗分析室應按照相關《化學化工實驗室安全管理規范(中國化學品安全協會)》(TCCSAS005-2019)要求進行設計。 (15)生產車間等場所補充設置機械通風裝置,在粉料投料點、粉料包裝點分別設置收塵罩,避免粉塵逸散。 (16)類比項目作業場所應設置有毒氣體探測報警器,建設單位也必須嚴格按照標準要求設置有毒氣體探測報警器,而不能以可燃氣體探測器代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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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意見 |
1. 細化生產工藝流程分析。 2. 完善職業病防護措施分析及建議內容。 3. 完善應急救援措施分析與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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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現場調查及檢測工作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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